發表時間:16-07-06
近日,《德州市燃煤鍋爐治理工作方案》出臺,德州將利用3年時間(2016年至2018年),通過綜合治理,使全市燃煤鍋爐(窯爐)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煙塵分別比2015年減少8000噸、4500噸、1300噸,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空間高度明顯上升。
具體任務方面,對煤電機組鍋爐、65噸以上燃煤鍋爐等大型燃煤鍋爐,采取先進高效的煙氣脫硫、脫硝、除塵等技術改造措施,確保實現超低排放。對10噸至65噸燃煤鍋爐,將關停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區域內的燃煤鍋爐(調峰鍋爐除外),暫無法關停的須達到治理改造控制指標要求,并安裝大氣污染物在線監測裝置;對于集中供熱管網不能覆蓋、確有用熱剛性需求區域內的燃煤鍋爐(含生物質等非清潔能源鍋爐),實施大氣污染物排放改造和能效提升改造,確保全部達到治理改造控制指標要求,并安裝大氣污染物在線監測裝置。居民用10噸及以下小型采暖鍋爐,采用集中供熱或空氣能、太陽能等新能源分布式熱站替代。工業、商業用10噸及以下小型熱水蒸汽鍋爐,用天然氣、電、太陽能、空氣能、輕質燃料油鍋爐替代。針對德州玻璃、碳素、水泥等行業在用工業窯爐,采取先進高效的煙氣脫硫、脫硝及除塵等技術改造措施,確保達到治理改造控制指標要求。
工作實施方面,德州將通過爭取上級資金、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等方式,緩解企業鍋爐改造資金壓力。按照“一縣一冊”“一爐一策”要求,嚴格執行驗收銷號制度。